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7月16报送)
科瑞技术资讯
2018-07-26 18: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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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2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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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olibri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7栋中钢大厦一层及M-6

栋中钢大厦五层B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 报 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辅星路13号)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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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4,1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41,00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

新股发行及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

于1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

股份流通限制及

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实际控制人潘利明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

份锁定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

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有权将

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将违规减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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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的收入交付至公司。

2、发行人股东华苗投资、惠志投资、乐志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股东深圳鹰诺、天津君联、三维同创、GOLDEN SEEDS、

中投金瑞、北京信宸、合勤同道、东莞博实、赛睿尼、中航永邦、杭州

智汇、前海贞吉、长春融慧达、兰州海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通过持有公司股东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彭绍东、王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林振伦、刘少明、何重心、李志粉、谭慧姬、李单单、宋淳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彭绍东、刘少明、林振伦、何重心、李志粉、谭慧姬、王萍、

李单单、宋淳共同承诺:

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

格相应调整。

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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