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菲菱科思资讯
2021-07-06 20:04:4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7-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文件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周浩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8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长盈精密、中海达、煌上煌、歌力思、苏州龙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正邦科技、和而泰、长盈精密、比亚迪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疆长盈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和而泰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长盈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杨家林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7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中南重工、中原内配、德联集团、歌力思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德联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盈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徐少英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2018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弘信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等项目。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为王琢先生、丰荩鸽女士、魏祎女士、黄杨坚先生。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 3#厂房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9 年 4 月 16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2016 年 3 月 28 日

联系电话:0755-23508348

经营范围: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
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通信产品软件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通信产品的研制、制造;普通货运;电源的技术开发、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天线的技术开发、天线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仓储服务;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国信证券内部审核程序

国信证券依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及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对菲菱科思申请文件履行了内核程序,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1、菲菱科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由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推荐意见后报项目组所在部门进行内部评议。部门负责人组织对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2021 年 1 月,项目组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完毕、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公司风险管理总部投行内核部(以下简称“内核部”),向内核部等内控部门提交内核申请材料,同时向质控部提交工作底稿。


2、质控部组织内控人员对工作底稿进行齐备性验收,对问核底稿进行内部验证。质控部提出深化尽调、补正底稿要求;项目组落实相关要求或作出解释答
复后,向内核部提交问核材料。2021 年 1 月 26 日,国信证券召开问核会议对本
项目进行问核,问核情况在内核会议上汇报。

3、内核部组织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项目组对审核意见进行答复、解释、修改,内核部认可后,将项目内核会议材料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