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5
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 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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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29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我们作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前生物”、“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发行的会计师,对贵所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回复,补充了有关资料,现就贵所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以下回复顺序与贵会反馈意见函中的问题顺序相同;序号“问题 2-1”,表示问题“2”的第一个要点,其他序号类推)。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2、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3、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4、关于经销商销售情况针对发行人部分经销商注册资本规模较小,及
采购规模同注册资本规模匹配的情况。
请发行人进一步: (1)说明报告期各年发行人的主要经销商在其他可比公司
和兽用疫苗市场的采购情况,主要经销商在经营地省份的市场份额及占有率情况;(2)说明主要经销商同发行人的采购金额占各年其总体采购金额的比例情况,对于采购发行人产品占比较大的经销商,说明商业合理性;(3)说明主要经销商的最终销售情况,包括其最终销售的猪场规模分布情况、大型猪场的数量及比
例、各规模下的销售金额及比例情况;(4)请在第二轮问询回复第三问的“主要经销商基本情况”表格中,增加几列说明发行人同经销商的合作起始时间、持续合作年限。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以上情况,同时说明主要经销商终端销售的核查情况,并重点针对经销商销售规模同注册资本规模匹配性、经销商最终销售真实性、是否同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经销合作内控涉及及执行情况等发表明确意见。
4-1 说明报告期各年发行人的主要经销商在其他可比公司和兽用疫苗市场的
采购情况,主要经销商在经营地省份的市场份额及占有率情况。
回复:
一、发行人的主要经销商在其他可比公司和兽用疫苗市场的采购情况
(一)2019年 1-6月前五大经销商在其他可比公司和兽用疫苗市场的采购情
况
2019年 1-6月,前五大经销商采购其他公司疫苗情况及向发行人的采购金额
占各年其总体采购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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