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30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Yupont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永安路 3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
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声 明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4,192.00万股,本次发行后流通股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
股本的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6,767.02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
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高景宏泰、实际控制人周德勤及其配偶霍丽萍、外甥女勇
丽莹承诺:自煜邦电力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煜邦电力股份,也不由煜邦电力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或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煜邦电力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其他股东承诺
发行人股东红塔创新、圣德信、紫瑞丰和、武汉珞珈、众联致晟、青岛静
远、北京骊悦、北京建华、南通建华、龙赢富泽、瞪羚金石、中投建华、君行
乾晖、辽宁联盟、扬州嘉华、李勇、杨晓琰、张琪、秦文波、王凤英、寇凤英、
晏平、范亮星、黄朝华、李宁、张荣芳、陈爱国、钱惠高承诺:自煜邦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