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Zhongy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常州市飞龙西路 2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
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
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1,75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月【】日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
前,发行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卫忠、 戴丽芳、俞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
事项,应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此外,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俞卫忠和俞丞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
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中英管道和中英汇才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企业/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公司所持公
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公
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公司自然人股东戴丽娟、戴丽华、俞晔、俞彪等 11 人承诺:( 1)如果公
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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