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2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uhai Jieli Technology Co., Ltd.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 107 号 9 栋综合楼( 1-4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低于 4,00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002%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低于 40,001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高齐、实际控制人王艺辉、 张启明、 张锦华、 胡向军的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高齐、实际控制人王艺辉、 张启明、 张锦华、 胡向军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下同)不低于发行价。
珠海高齐、王艺辉、张启明、胡向军承诺: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 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此外,王艺辉、张启明、胡向军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等股份。
二、 公司其他股东的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罗广君、黄海涛、邓玉林、徐妍慧、李翰韬、殷立定、陈春平、
邓志欢、 林静玲、 肖全之、 张宝月、 刘杰、 付琼、 唐俊华、 陈琛、 梁金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罗广君、 林静玲、李翰韬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此外,罗广君、黄海涛、邓玉林、徐妍慧、李翰韬在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罗广君之配偶林静玲承诺: 在罗广君担任公司董事
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
罗广君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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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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