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会计师回复意见(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天益医疗资讯
2020-05-19 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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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19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问询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0]第 ZA26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益医疗”、“发行人”
或“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形成我们的相关判断,天益医疗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

根据贵所 2020 年 4 月 17 日《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0】139 号),我们对贵所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三、关于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问题 7:关于客户

7.1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血液净化和病房护理两大类产
品,血液净化中体外循环血路销售收入分别为 12,753.59 万元、14,544.91万元及18,225.72 万元,为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招股书披露了发行人综合业务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南京天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产品的主要经销商。NeoMed/宁波汉博为发行人喂液管和喂食器的主要客户。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在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表中增加一列,列明对应的销售产品名称和销售模式;(2)对于前五大客户中属于经销商的客户,增加一列披露对应或服务的终端医院具体名称。

请发行人说明:(1)体外循环血路产品的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2)请分析 NeoMed/宁波汉博销售收入贡献占喂液管和喂食器业务的比例情况,南京天问销售收入贡献占发行人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产品的比例情况,说明发行人细分产品是否存在对某一客户销售依赖的情况,分析是否存在相应风险,并视重要性予以风险提示。

7.2 招股说明书披露,2006年至 2019年 7月,喂食器和喂液管产品主要销
售给宁波汉博,并最终销售给 NeoMed。在上述期间,Synecco向 NeoMed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同时指定宁波汉博作为其中国代理商,代表 Synecco 直接向发行人采购喂食器和喂液管等医疗器械产品。2017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同 NeoMed/宁波汉博的销售金额为 5364.92万元、4880.19万元和 7329.51万元,销售金额大于喂液管及喂食器 2017年至 2019年总销售金额。

请发行人说明:(1)宁波汉博除采购喂食器和喂液管外,是否还采购其他产品,从发行人购买的产品是否仅销售给 Synecco,是否还销售给其他客户,宁波汉博最终销售给 NeoMed 的具体产品数量和金额情况;(2)发行人喂食器和喂液管产品是否仅有 NeoMed/宁波汉博这一唯一客户;(3)2019 年发行人直接向 NeoMed 销售的情况,是发行人主动申请还是应 NeoMed 的要求,是否同宁波汉博/Synecco 存在纠纷,是否涉及收入确认政策和时点的变化。


7.3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主要客户销售情况,2019 年前五大客户中新增一家
SIAMESE MEDICALCO.,LTD 的泰国客户。另外,招股书披露泰国是发行人境外经销模式下的主要销售区域,实际控制人吴斌控制一家企业 SiamTyirun,该企业尚未有实际经营业务,仅持有一处位于泰国的地块。

请发行人说明:(1)吴斌在泰国设立企业、持有地块的目的和原因,发行人未来在泰国的业务拓展计划,是否涉及销售模式转变,Siam Tyirun 与SIAMESE MEDICALCO.,LTD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报告期内向该客户各年销售的金额及收入占比;(3)分析 2019年该客户销售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该客户终端销售的主要去向。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以上情况,说明针对该客户的核查方式以及获得的核查结果,是否进行实地走访,对销售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发行人说明

(二)报告期内向该客户各年销售的金额及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向 SIAMESE MEDICAL CO.,LTD 的销售金额及收入占比如
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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