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关于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环宇”、“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国科环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泰证券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目录 ...... 2
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3
三、本次发行项目的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 3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4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8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8
二、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8
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聘请第三方行为的说明......11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2
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0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31
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中泰证券指定张展、钱丽燕作为国科环宇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张展: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或参与了中国核电 IPO、中石化炼化 IPO、中石化销售公司混改、中石化可转债、恒逸石化非公开发行、华电国际非公开发行、亚太股份可转债、博彦科技可转债、中威电子非公开发行、中石化美元债、保利能源中期票据、皖江物流重大资产重组、中石化收购集团维护性井下作业资产、中国华电收购金山股份、中石油收购集团十家炼化厂、社保基金投资中石油西气东输三期等项目。
钱丽燕: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备律师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先后主持或参与金利华电、和佳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西南药业、格力地产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凌钢股份、易事特、中国海诚非公开发行项目,洲明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
三、本次发行项目的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陈炜
其他项目组成员:许超、张华阳、毛燕、王晨权、邵雅楠、崔屹智
(二)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陈炜: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经理,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亚太股份可转债项目、博彦科技可转债项目等。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UCAS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善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2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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