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泽生科技资讯
2020-09-24 17:06:06
  • 7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9-24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居里路 68号 2幢 3 楼)

关于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63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泽生科技”、“公司”、“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以下简称“本回复报告”),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 关于研发失败的风险...... 4
问题 2. 关于附条件批准上市...... 16
问题 3. 关于重要人员离职...... 21
问题 4. 关于临床试验结果...... 27
问题 5. 关于临床用药生产...... 31
问题 6. 关于市场空间...... 33
问题 7. 关于风险揭示...... 41
问题 8. 关于其他问题...... 55

问题 1. 关于研发失败的风险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ZS-01-209、ZS-01-301、ZS-01-305 系发行人已开展的三个以全因死亡率为终点指标的独立临床试验,ZS-01-209 研究揭盲后,发现纽卡定
对 NYHA IV 级重度患者无效,因此终止了 ZS-01-301 试验。2017 年 5 月,发行人
对 ZS-01-305 试验进行揭盲。从样本整体看,ZS-01-209、ZS-01-305 纽卡定组较安慰剂组死亡风险未达到统计学显著(P=0.164、0.49)。发行人对临床试验结果进行事后合并分析,发现纽卡定对特定亚群患者具有大幅降低死亡风险的效果。但是,根据发行人提交的药审中心沟通纪要,纽卡定现有研究数据尚不足以支持有条件批准上市的理由包括临床、药学、药理毒理、临床药理学等多个方面,除扩大样本量外,药审中心希望固定剂量的研究,并提醒发行人慎重考虑目标人群的界定、选择合适的策略和方法,并注意男女患者的入选标准的异质性问题等。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以全因死亡率为终点指标的三个独立临床试验在人群、临床给药方案、临床用药质量等方面的异同点,事后合并分析临床结果的潜在弊端;(2)现有研究数据是否已经显示纽卡定对重度心衰患者效果不好,甚至有可能有反向作用,纽卡定上市后的目标患者是否会排除 IV级心衰;(3)纽卡定临床试验期间是否发生临床使用药品工艺、产地等变更,能否证明不同研究批次产品的质量一致性,是否与主管部门达成共识,对再次附条件申报或正式申报有何影响;(4)药审中心要求的整改问题及落实情况,有无按照会议纪要开展致癌试验、药毒性试验等,相关试验进展等;(5)再次附条件申报或正式申报,除相关临床试验结果外,需准备的其他实质性材料,分析影响获批的前置条件或不利因素。

请保荐机构切实督促发行人客观、简明、清晰地披露纽卡定及其研发进展情况、药审中心沟通内容等,并全面核查、修改、完善招股说明书,充分并有效揭示研发失败的风险及其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可能影响等。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以全因死亡率为终点指标的三个独立临床试验在人群、临床给药方案、临床用药质量等方面的异同点,事后合并分析临床结果的潜在弊端

1、以全因死亡率为终点指标的三个独立临床试验在人群、临床给药方案、临

以全因死亡率为终点指标的三个独立临床试验 ZS-0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