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广哈通信资讯
2017-09-04 19: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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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04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规范性问题

发行人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电装集团,电装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广州市国资委。请发行人说明电装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或其他交易、资金往来,广州市国资委下属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是否在电装集团、广州市国资委及其下属的其他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的产品分为军品和民品,军品销售包括招投标和军方审价两种。民品销售由买卖双方协议确定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定价,分销代理与直销并存。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对分销商销售的具体内容、金额、单价、与直销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直销、分销在地域上是否存在重叠,如是,两者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如何协调;(2)报告期内对分销商的销售是否均实现最终销售,在分销商的库存情况,终端客户与发行人有无关联关系、是否为发行人直销客户。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广有公司于2013年分别据“穗电气资【2013】117号”文件将部分物业无偿划转给盛邦投资、据“穗电气资【2013】119号”文件将部分物业无偿划转给制冷集团、据“穗电气资【2013】119号”文件将部分物业无偿划转给联电集团。广有公司分别与上述三家公司签订《无偿划转资产协议书》,约定由盛邦投资、制冷集团、联电集团负责于2013年11月30日前办妥对应标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目前部分物业尚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请发行人说明上述资产无偿划转的具体背景、原因、是否合法合规、相关资产在发行人发挥的具体作用、被划转是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部分物业尚未完成划转的原因、目前进展、是否存在潜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电力及国防领域用户。(1)请发行人按照军品/民品的分类,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向各自类别前十大客户的销售内容、金额、占比,相关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请发行人说明军品业务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是否均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泄密情形或潜在风险。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发行人的军品业务,请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说明其产品、技术、主要客户供应商、应收应付款对象、重大合同等是否涉及信息披露豁免或脱密处理,如是,发行人应在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28号》”)的要求,从满足投资者投资判断的需要出发,充分披露产品特点、业务模式、合同内容、财务信息分析等对投资者价值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在保守国家秘密基础上最大程度提高披露质量。请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落实如下事项:

(1)请发行人区分军品、民品客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的供应商情况。如涉及保密事项,请发行人向我会提交关于信息披露豁免和脱密的申请,说明客户、供应商及其他申请豁免和脱密披露事项及原因,同时在申请文件中说明有权主管部门对其申报文件披露信息涉密情况的确认意见,豁免或脱密处理披露信息对投资者价值判断的影响;

(2)请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人申报文件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风险,发行人已经并能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出具确认声明并披露;

(3)请发行人提供有权主管部门对发行上市脱密后的申报文件信息披露不涉及泄露国家秘密情形出具的确认意见;

(4)请发行人提供主要客户、供应商等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内容属实,不涉及泄露国家秘密情形出具确认声明;

(5)请保荐机构、律师对发行人对相关信息的脱密处理程序及其经过脱密处理后披露信息合法合规,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风险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披露;

(6)请保荐机构对照《格式准则第28号》说明发行人豁免披露信息不构成投资者价值判断实质性障碍的理由,并在成长性专项意见中予以说明;

(7)请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遵守国家保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持续督导;

(8)请申报会计师……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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