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12月11日报送)
漱玉平民资讯
2018-12-14 17: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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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4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Shu Yu Civilian Pharmacy Corp., Ltd.

(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 5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概况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05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不低于10%,且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534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杰及其女儿李晓晗、其他亲属李文琴、刘继娟、

李晓辉、刘天甲、高茹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秦光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全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漱玉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济南漱玉锦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承诺: 自其对发行人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道兴投资管理中

心(普通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全

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强、吴爱华、孟鹏、张久

恒、房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文杰、秦光霞、李强、吴爱华、孟鹏、

张久恒、房芳承诺:在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文杰、秦光霞、李强、吴爱华、房芳承诺: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

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

进行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12 月 10 日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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