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 17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 17 次审议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客户集中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主要应用于智能汽车和新兴消费领域。发行人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85%、33.33%、46.29%、47.38%,其中对影石创新的销售收入占该类产品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87.56%、99.09%、99.75%、99.72%。
请发行人:结合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技术先进性、与影石创新的战略合作协议情况、影石创新最新情况,说明发行人对影石创新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与其合作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业务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汽车光学镜头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12,266.48 万元、13,937.49万元、13,979.03万元、7,471.02 万元,智能汽车摄像模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3,747.66 万元、4,010.62 万元、3,567.65 万元、998.52 万元。近年来,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车载镜头模组销售额增长较快。
请发行人: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产品技术先进性、客户合作及拓展情况,说明智能汽车领域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降风险。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影石创新经营发展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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