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1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3)0600150号
目录
问题 1.关于收入与客户 2
问题 2.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30
问题 3.关于毛利率 77
问题 4.关于期间费用 106
问题 5.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114
问题 7.关于其他事项 146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3)060015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我们”或“申报会计师”)作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
机构,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060005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2023 年 9 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广东弘景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35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问询函”),我们以对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加粗或不加粗)
问题 1.关于收入与客户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HANWA 集团为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其注册资本为 100 万港币,对
应终端品牌“鸟取”。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HANWA集团销售金额分别为1,959.81万元、3,682.12 万元、1,850.80 万元。此外,发行人对贸易商 LYN 收入波动亦较大,未充分说明原因。
(2)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领域的客户胜达电子、捷普电子、淳敏电子收入增长较快。发行人称,对胜达电子销售变化的原因之一为“2022 年度胜达电子通过致伸科技销售某型号光学镜头由2021年的96.03万元增加至382.61万元”。
(3)2020 年-2022 年,海康威视的汽车电子业务得到了较大发展。发行人对部分镜头独家供货但用量小于终端汽车销量归因为“不属于该车型的标准配置”。
(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影石创新收入大幅增长。对于同款型号的产品客户通常仅选择一家镜头模组供应商,发行人系影石创新的重要供应商。
(5)发行人在爱培科、HANWA 集团产品体系中为主要镜头及摄像模组供应商,在海康威视、豪恩汽电、远峰科技、IMI 等 Tier 1 厂商的镜头供应商中也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均存在已获得定点并将在2023年或2024年量产的新项目。
(6)报告期各期,发行人 CMS 光学镜头业务收入分别为 1,534.13 万元、
2,583.83 万元和 1,715.18 万元,后装 DVR 光学镜头收入分别为 4,457.13 万元、
6,410.20 万元、3,740.60 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向 HANWA 集团销售的主要产品及对应销售地区,主要是用于汽车前装市场还是后装市场;结合 HANWA 集团及 LYN 下游客户的行业地位、行业特征等,说明对其销售收入波动的原因,最终用途情况,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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