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豁免版)(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弘景光电资讯
2023-12-21 15: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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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1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4 室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6 日印发的《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5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问询函”)已收悉。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发行人”或“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示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加粗或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对原问询函回复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1.关于行业技术及相关信息披露 ...... 3
2.关于创业板定位 ...... 58
3.关于历史沿革 ...... 135
4.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189
5.关于上市标准 ...... 226
6.关于股权激励及股份支付 ...... 234
7.关于合规经营 ...... 252
8.关于主营业务收入 ...... 274
9.关于影石创新及主要客户 ...... 312
10.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 352
11.关于毛利率...... 412
12.关于期间费用 ...... 471
13.关于存货 ...... 490
14.关于固定资产 ...... 516
15.关于其他事项 ...... 526

1.关于行业技术及相关信息披露

申请文件显示:

(1)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应用于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全景/运动相机等领域。发行人研发设计了领先于行业的 4,800 万像素全景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与影石创新建立了深度合作。

(2)发行人的同行业竞争对手包括舜宇光学科技、联合光电等 8 家上市公司,发行人与上述 8 家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存在一定交叉,但细分领域和用途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低,但发行人专注于差异化和高增长市场,紧跟终端市场需求变化,保持业务持续成长。

(3)发行人所处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技术迭代升级对发行人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产替代背景下,国内诞生了舜宇光学科技、力鼎光电、联创电子、宇瞳光学及发行人等主流市场参与者。

请发行人:

(1)说明“专注于差异化和高增长市场”以及与行业内上市公司在“细分领域和用途存在一定差异”的具体内容、应用领域、产品型号和主要性能、主要客户和终端市场,除披露的 8 家同行业公司外,是否还存在其他竞争对手(包括拟上市公司);结合不同应用领域内的主流产品和技术要求,说明发行人产品在细分领域内的竞争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主要竞争对手、产品和技术的优劣势,并充分揭示发行人是否存在产品同质化、迭代更新、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形和风险。

(2)说明“领先于行业的 4,800 万像素全景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涉及的技术来源、研发过程,“与影石创新建立了深度合作”的具体内容,产品进入影石创新体系涉及的技术壁垒,影石创新是否设置有产品高像素等技术标准要求,其他竞争对手是否能够生产高像素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影石创新的技术要求,同行业类似产品和竞争对手研发量产情况;结合上述情况,分析说明上述产品与业务合作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3)结合已上市竞争对手的规模和技术实力强于发行人的背景,发行人与
竞争对手在“新产品研发及技术迭代”方面的优劣势,说明发行人为“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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