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法律意见书(申报稿)(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弘景光电资讯
2023-12-21 15: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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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1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楼层

21-26/F,CTSTowers,No.4011,ShenNanRoad,ShenZhen,PRC.

电话 Tel:(0755)83025555 传真 Fax:(0755)83025068 83025058


目 录


律师声明......6
第一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情况的更新......7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7
二、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7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7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1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六、 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12
七、 发行人股本及其演变 ......15
八、 发行人的业务 ......15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0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4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31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35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36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6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6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37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8
十八、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41
十九、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42
二十、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42
第二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新......43
一、 《审核问询函》问题 2 关于创业板定位......43

二、 《审核问询函》问题 3 关于历史沿革......46
三、 《审核问询函》问题 4 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59
四、 《审核问询函》问题 6 关于股权激励及股份支付......76
五、 《审核问询函》问题 7 关于合规经营......77六、 针对《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9 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的核查程序及意
见 ......84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IPO 之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 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法律类第 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 务执业细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已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分别出具了《广东
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广东华商律师 事务所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中心于 2023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5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本所律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涉法
律问题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
事务所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鉴于发行人委托的中审众环对发行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出具众环审字(2023)06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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