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1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Hongjing Optoelectronic Technology Inc.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 2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
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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