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何氏眼科资讯
2020-07-29 18: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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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2020年7月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 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5-1号(607)

注册资本:9,105.88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伟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024-86549139

传真号码:024-86528900

经营范围:眼科诊疗,眼镜、眼镜保护用品、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销售,
乙类非处方药(滴眼液)零售;验光配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发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由留学归国眼科医学博士、国际眼科理事会(ICO)理事何伟及其团队创办,是一家集医教研于一体,采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致力于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集团型连锁医疗机构。

公司主营业务为面向眼病患者提供眼科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公司以“人人享有何氏眼保健”为使命,秉承“技术·仁德”发展理念,深耕眼科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二十余年,拥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和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托先进医疗技术、人才、诊疗设备,为各类眼病患者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诊疗服务项目包括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常见致盲性眼病,也包括干眼、中医等特色诊疗服务;同时,针对屈光不正开展光学矫正、屈光不正手术及视功能训练等眼科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

(三)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1、公司技术水平及特点

在诊疗服务方面,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 年)规定,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属于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公司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均为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公司创始人何伟、何向东是留学归国眼科医学博士。何伟博士常年专注于研究眼科医疗技术的提升,始终活跃于眼科医疗技术前沿;同时,公司注重学术交流及人才培养,通过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会议和选派优秀中青年医生赴美国 Doheny 眼科研究所、英国 Moorfields 眼科医院、日本九洲大学医院等著名眼科机构进修,紧跟眼科基础研究和技术的最新发展,掌握国际先进的眼科诊疗技术。

在视光服务方面,公司是医学验光配镜服务倡导者和先行者,通过配备专业验
光师、眼科医生、定配工以及高端验光、加工设备,评估眼部健康情况,出具科学验光处方,形成了专业检查、量眼定制、智能精准一系列专业化、标准化视光服务流程,确保医学验配精准,佩戴安全、清晰舒适。

2、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处阶段 研发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低浓度阿托 低浓度阿托品处方,制备工艺,产品稳 获得产品注册证,
1 品滴眼液的 在研 定性,草拟检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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