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何氏眼科资讯
2021-02-22 15: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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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22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何氏眼科”)对贵所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申报会计师对贵所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用简称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目 录


问题八 ......3
问题九 ......17
问题十 ......29
问题十一 ......30
问题十二 ......37
问题十三 ......42
问题十四 ......45
问题十五 ......55
问题十六 ......58
问题十七 ......66
问题十八 ......69
问题十九 ......75
问题二十 ......79
问题二十一 ......84

8.关于疫情影响。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分别为 33,935.55 万元和
5,121.5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下降 8.72%,利润总额下降 46.16%;利润总额降幅较大,主要系房租、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金额较大所致;

(2)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全面复工复产,眼科医疗服务需求得到了释放和恢复,公司业绩已稳步向好,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未经审计)已超去年同期水平。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主要门店所在地疫情相关的防控措施安排,发行人主要门店的开业时间是否与所在地防控措施安排存在矛盾;

(2)补充说明主要门店 2020 年 1-6 月各月的收入、各项业务收入及对应的
服务次数、平均价格情况,各项业务收入占比、服务次数、平均价格与 2019 年当月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3)补充披露发行人一季度、二季度的收入及净利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在疫情影响下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补充披露主要门店所在地疫情相关的防控措施安排,发行人主要门店的开业时间是否与所在地防控措施安排存在矛盾;

【回复】

1、公司主要门店所在城市报告期疫情防控措施安排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十大门店为沈阳何氏、大连何氏、葫芦岛何氏、沈河门诊、营口何氏、锦州何氏、鞍山何氏、金州何氏、盘锦何氏、阜新何氏、抚顺何氏、成都世纪等 12 家机构,主要位于沈阳市、大连市、葫芦岛市、营口市、锦州市、鞍山市、盘锦市、阜新市、抚顺市和成都市等 10 个城市。

报告期,各地政府按照分区分级等管理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政策。公司主要门店所在城市与疫情相关的主要防控措施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 城市 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安排

1、2020 年 2 月 9 日,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
救治组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
告》,通告要求:①全市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医疗机构
即日起全面停诊;②全市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健
康体检科、中医针灸科、中医推拿科等专科医院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全部
1 沈阳 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

市 2、2020 年 2 月 20 日,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
救治组发布《关于调整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①各区、县(市)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的分析研判,加强日
常医疗服务管理,有序推动辖区内门诊部、诊所类医疗机构全面复诊;②全
市的眼科等专科医院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前提下即
日起有序恢复诊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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