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3
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住所:海宁市许村镇市场路 42 号三楼)
辅导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二零二壹年六月
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材料目录
索引 文件名称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1 市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2 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对甬兴证券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
3 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 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的
5 评价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中纺”、“辅导对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辅导机构,与海宁中纺签署了《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贵局的有关规定开展了本期辅导工作。现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甬兴证券与海宁中纺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随后即向贵局
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网站上对海宁中纺辅导
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海宁中纺第一期辅导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第二期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甬兴证券的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为胡欣、孙兆院、胡晓初、高翠美、包社等 5 位辅导人员,其中保荐代表人胡欣为辅导小组组长。参与本期辅导的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海宁中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辅导对象 辅导对象身份
1 沈国甫 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
2 周利华 实际控制人
3 沈珺 实际控制人、董事
4 殷晓红 董事长、总经理
5 岳远征 董事、副总经理
6 陈耿炎 董事
7 沈月清 董事
8 唐金红 独立董事
9 张海燕 独立董事
10 石桂峰 独立董事
11 陈忠华 监事会主席
12 汤正华 监事
13 吴新立 监事
14 朱平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5 朱海平 持股5%以上股东代表
16 曹咬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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