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9月4日报送)
智业软件资讯
2017-09-04 19:21: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9-04

1-1-1

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Zoe Soft Corp., Ltd.

(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4号404单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

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

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

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3

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

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

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260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04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17 年 9 月 4 日

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公

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对公司的风

险做全面了解。

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国赠、梅选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彩

虹股份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国赠、梅选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彩虹承诺:除非公司

撤回上市申请,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限售期满

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

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

除相应款项。

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