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5年11月27日报送)
新股上会公告1311
2015-12-05 23:41:4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5-12-04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moy Diagnostics Co., Ltd.

(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 3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2

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000 万股(含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2,000 万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量

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

股份的数量,其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老股,下同)的总量不超过 2,000 万股,且公

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承销

费用将按照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的相对比例在公司与发售股东间分摊。 除承销费用之外的

其他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

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前瞻投资、股东厦门屹祥、股东厦门润

鼎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3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锁定的承诺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LI-MOU ZHENG (郑立谋)、

董事朱冠山、董事郑惠彬、董事罗菲及其母谢美群、副总

经理阮力、财务总监陈英、董事会秘书罗捷敏、监事会主

席王弘宇、监事黄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其本人或直系

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胡旭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其本人或直系亲

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4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前瞻投资、股东厦门屹祥、股东厦门润

鼎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LI-MOU ZHENG(郑立谋)、

董事朱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