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杭州园林资讯
2017-04-20 00: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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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园林”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28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9.04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4月2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4月26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600万股,原股东不公



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



价发行



发行价格 9.04元/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发行对象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4月24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2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71-87980956



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755-22940052



发行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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