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园林资讯
2017-04-20 0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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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方案》,因公司发展及募集资金的情况的变化,现将投资项目调整如下: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地点:杭州市城西板块



(2)项目内容: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3)项目总投资金额:17,067.32万元;



(4)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949.70万元。



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经济效益指标良好,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具备实施可行性。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自筹资金投入项目的前期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及程序,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自筹资金。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董事签字:



何韦 吕明华 周为



刘克章 葛荣 高艳



施奠东 徐旭青 于友达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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