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国信投行〔2017〕149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声明: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3-1-2-1-1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一、项目运作流程
(一)项目内部审核流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规范,项目的内部审核主要通过项目组所在业务部门审核、投资银行事业部审核、内核小组审核和投资银行委员会审核等,其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项目前期调查 保荐代表人、项目人员审慎调查
项目立项审核 保荐代表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发表意见
投资银行事业部审核立项
保荐代表人、项目组尽职调查
项目现场工作 业务部门负责人协调及项目管理
投资银行事业部跟踪、督导
业务部门审核 保荐代表人对项目推荐发表明确意见
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项目推荐发表明确意见
投资银行事业部审核
风险监管总部审核并组织实地考察
项目内部审核
内核小组审核、表决
投资银行委员会审核、表决
(二)立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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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信证券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园设计”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立项申请在取得保荐代表人书面同意意见、由项目组所在的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十七部内部讨论初步确认项目可行、并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在2015年7月30日报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事业部申请立项。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由立项委员会对该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定、并经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确认后,于 2015年 8月6日确认同意本项目立项。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1、项目组成员构成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十七部对本项目进行了合理的人员配置,组建了精干有效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在财务、法律、行业研究、投行业务经验上各有所长,包括:
姓名 职务 项目角色 进场时间 具体工作情况
投行业务部 保荐代表人、 组织尽职调查、辅导工
朱仙掌 执行副总经 项目负责人、 2015年6月 作、申请材料制作等
理 辅导人员
投行业务部 保荐代表人、
钟德颂 执行副总经 辅导人员 2015年9月 参与辅导和尽职调查
理
尉欣 投行业务部 项目协办人 2015年11月 参与尽职调查、申请材
经理 料和工作底稿制作等
张旭东 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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