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0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
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
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市官渡区工业园区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D-2-4-1、 D-2-4-2地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
2,000 万股,优先进行新股发行。根据询价结果,如公开发行新
股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本次发行对应的发行费用)超过公司拟
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由公司控股股
东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李涛按 4: 1
的比例共同公开发售不超过 1,000 万股的股份。合计发行和发
售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本次新股发行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
述原则基础上,由公司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如实际发生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形,公司股东将按其公开
发售股份所得对价金额与公司实际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
例与公司分摊承销费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
人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月 日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
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创三
鑫”)、实际控制人李涛承诺:“自震安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将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
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公司/本人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震安科技本次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亦不通过由震安科技回购本公司/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本公
司/本人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震安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华创三鑫同
时还承诺:“本公司在李涛仍担任震安科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震安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在李涛离职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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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