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一九年十月
声 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含义相同。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保荐机构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金晓锋、齐明
2、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金晓锋先生,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于2017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多家拟上市企业的辅导上市工作。曾主持或参与新凤鸣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新凤鸣IPO项目、华意压缩公开配股项目。具有坚实的经济、金融和财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企业辅导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经验。
齐明先生,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于2017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多家拟上市企业的辅导上市工作。主持或参与过森远股份、桃李面包、富春通信、宁波四维尔、创业软件、广东新宏泽、美力科技、美盛文化、闽发铝业、豫光金铅、皖维高新、中再资环、江特电机等多个IPO、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以及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银基发展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项目。具有坚实的经济、金融和财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企业辅导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经验。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1、项目协办人:瞿宜晟
2、项目组其他成员:吴昊、刘显飞、刘奎波、陈垚杰、洪庭萱、黄嫒琦
上述项目组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监管机构处罚记录。
四、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五、本次推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12 日
3、 整体变更日 2014 年 6 月 27 日
期:
4、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1 楼 1101
5、 注册资本: 7,300 万元
6、 法定代表人: 贺臻
7、 联系电话: 0755-26719968
8、 联系传真: 0755-26957410
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leaguerme.com
10、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leaguerme.com
六、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的关系
(一)除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之外,不存在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不存在发行人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不存在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不存在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不存在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
七、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保荐机构内核审核程序包括内核事务处初步审核和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委
员会会议审核。公司风险管理二部下设内核事务处作为常设内核机构,根据授权或者规定的部门职责负责协助内核负责人处理内核事务工作,并协调风险管理二部部门对口审核人员完成相关内核事务工作。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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