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靠“转卖”创收 遭遇科创板上会被否第二单
泰坦科技资讯
2019-09-28 0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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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麻晓超

  “上交所第二轮问询后,其实泰坦科技就应该撤材料了。”曾于某头部券商任保荐代表人的投行人士王骥跃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现实情况是,泰坦科技没有主动撤回材料。而2019年9月26日,在上交所第2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上,该公司的科创板IPO申请遭到了否决。


  作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以来第二单被否的IPO项目,泰坦科技为何会遭到这样的命运?


  被否早有先兆?


  泰坦科技成立于2007年,由新三板转战科创板。


  在2019年4月11日的申报稿中,该公司将自己定位为“国内科学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主要为创新研发、生产质控实验室提供科学服务一站式技术集成解决方案。


  2016年,泰坦科技主营业务收入4.0867亿元,2017年增长62.5%,2018年增长39.4%;同期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85.94万元、3855.54万元、5992.66万元,扣非后分别为2462.87万元、3303.84万元、5370.28万元。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针对申报稿,上交所在第一轮问询中就列出了43个问题。其中,关于泰坦科技核心技术的问题有3个,关于泰坦科技业务的问题有23个。


  具体来说,上交所要求泰坦科技,结合境内外竞争对手的技术及产品特点、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披露发行人生产类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程度,在境内与境外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披露报告期内依靠核心技术生产产品的定位及市场地位。


  而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泰坦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称,其核心技术包括流动化学技术、金属离子去除技术、 平行反应技术、材料配方技术、不对称合成技术及手性分析检测技术等生产类核心技术,还包括用户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和智能仓储物流技术等服务类技术。


  泰坦科技用了20页内容回复了这个问题。其中,在同行比较方面,该公司称,与国外同行相比,“发行人报告期依靠生产类核心技术研发新品,跟紧前沿科学研究,打造较丰富的产品矩阵,实现部分产品进口替代;与国内同行相比,发行人在政府项目立项数量及金额,申请和获得知识产权数量,产品销售规模及业务增长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间接说明公司生产类核心技术先进性”。


  第一轮问询后,上交所又对泰坦科技进行了三轮问询。王骥跃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其实第二轮问询的措辞已经很严厉了,泰坦科技就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了。


  上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要求“发行人、保荐机构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端正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科创板首发申请工作,按照规则要求对问询问题逐项、及时回复”,要求重新回复首轮问询中遗漏的问题,并说明在首轮回复中未答复的理由。


  “请发行人认真回复问询函问题,减少回复与问询问题无关的内容,减少使用广告性用语。”上交所第二轮问询函称。


  泰坦科技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第三轮的问询函中仍然存在要求泰坦科技“重新回答”的字眼,第四轮问询问题依然涉及第二轮问询问题的延伸。


  “化学试剂批发商”?


  对于泰坦科技科创板IPO被否,王骥跃表示并不奇怪。他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它可谓是个“化学试剂批发商”,科创属性不够,相关的表述就有点硬往科创板靠,导致准确性有问题,不符合发行条件。


  2019年9月26日,上交所在宣布终止审核的决定中称,泰坦科技将自己定位为“基于自主核心产品的专业技术集成服务商”,“以核心产品技术为基础,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并为创新研发、生产质控实验室提供科学服务一站式技术集成解决方案”,但未能清晰披露“专业技术集成”的内涵、与通常理解的“技术集成”的差别以及是否属于一站式网络销售的一种方式。


  事实上,报告期内,泰坦科技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超过93%来自于科研试剂和科研仪器及耗材的产品销售,其中,报告期内该部分销售收入中超过50%以上为直接采购第三方品牌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


  2016年至2018年,泰坦科技披露的“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分别为24320.64万元、40420.97万元和59313.27万元,其中,特种化学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的销售收入金额为15007万元、27242万元和39440万元,占比在60%以上。


  但泰坦科技的自主品牌产品,全部采用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通常指贴牌生产)方式生产。


  而且,针对OEM生产环节,泰坦科技目前仅有两人负责OEM厂商现场的工艺指导与品质管控,部分产品由泰坦科技提供原材料后委托OEM厂商进行分装加工,部分产品通过直接采购OEM厂商成品贴牌后对外销售。


  泰坦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其产品与服务涵盖高端试剂、通用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 实验耗材、智能实验设备、科研信息化以及相关专业技术集成服务等。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最终认为,泰坦科技未能准确披露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未能准确披露其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9月27日上午,《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泰坦科技董事、总经理张庆,接通后,记者亮明身份,张庆立即表示正在开会,稍后再联系,挂断电话后,记者以短信的形式联系张庆,询问泰坦科技会不会向上交所申请IPO复审。


  按照相关规定,泰坦科技可以在收到IPO被否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申请复审。截至发稿时,《华夏时报》记者未获张庆回复。记者致电泰坦科技董秘办,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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