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9
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出具的上证科审(审核)〔2019〕135 号《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或“问询函”)已收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泰坦科技”、“泰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会同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所提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上报贵所,请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根据本年报财务数据更新 楷体(加粗)
问题 1 关于首轮问询未完成事项 ......4
问题 2 关于核心技术及技术先进性......43
问题 3 关于业务模式 ......66
问题 4 关于调试人员 ......114
问题 5 关于实验室建设......117
问题 6 关于发行人市场地位 ......124
问题 7 关于最近一年新增股东......127
问题 8 关于董事、监事提名人......130
问题 9 关于仓库租赁 ......134
问题 10 关于线上销售......138
问题 11 关于贸易商客户......147
问题 12 关于供应商......151
问题 13 关于外销收入......153
问题 14 关于存货 ......156
问题 15 关于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 ......162
问题 1 关于首轮问询未完成事项
请发行人、保荐机构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端正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科创板首发申请工作,按照规则要求对问询问题逐项、及时回复。
重新回复以下首轮问询中遗漏的问题,并说明在首轮回复中未答复的理由:
首轮问询问题 22 中: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主要产品的价格。
重新回复以下首轮问询答复明显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并说明首轮回复答复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首轮问询问题 2(1):披露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
首轮问询问题 10(1):结合境内外竞争对手的技术及产品特点、行业的
技术发展方向,披露发行人生产类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程度,在境内与境外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披露报告期内依靠核心技术生产产品的定位及市场地位;
首轮问询问题 10(2):结合目前互联网、大数据及物流行业相关技术情
况,披露用户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和智能仓储物流技术所处技术水平、技术领先性、可替代性,将其作为核心技术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首轮问询问题 11(3)按生产服务类、贸易类分别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并
披露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说明计算方法;
首轮问询问题 12(2)结合高端试剂产品的杂质指标、色标含量以及采用
的生产工艺等方面与国际及国内同行业对比情况, 补充披露发行人高端试剂产品质量处于国内行业内领先水平的依据;(4)发行人建立的行业标准是否具有独创性、权威性,并说明依据。
请发行人认真回复问询函问题,减少回复与问询问题无关的内容,减少使用广告性用语。
请发行人、保荐机构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回复或答复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本次回复中进行全面补充。请保荐机构质控及内核部门对首轮问询问题回复以及本次问询回复是否按照规则要求逐项及时回
复进行独立核查并分别发表明确意见。
一、重新回复以下首轮问询中遗漏的问题,并说明在首轮回复中未答复的理由
(一)首轮问询问题 22 中: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主要产品的价格
回复:
1、首轮回复中未答复的理由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包括科研试剂、科研仪器及耗材和实验室建设及科研信息化服务等,涉及的产品具有品种多、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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