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30
关于落实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
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19]第 4-000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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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四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19]第 4-0004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上证科审(审核)〔2019〕394 号《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或“我们”)会同发行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所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2、关于对学校和科研院所销售合法性
根据二轮问询问题 3 的回复,发行人的销售人员和销售工程师是为客户提供集成服务的窗口,发行人销售人员和销售工程师主要工作是沟通协调及对客户需求的梳理等技术集成服务咨询,下单环节由客户自身或公司客服等完成;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销售人员与相关研究人员不存在资金往来,不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由实际控制人或发行人关联方进行体外补偿的情况;委托下单仅仅只是订单产生的操作环节,在技术集成解决方案交流、购买决策、结算等环节和其他方式无差异。
请发行人:(1)说明销售人员与销售工程师的划分依据、各自职责,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及销售工程师的人员构成情况;(2)说明下单环节的客服人员是否属于销售人员及原因;(3)说明委托下单模式的具体操作流程、参与人员及作用,在高校院所平台销售和科研人员直接下单销售两种模式的区别。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销售人员及客户研发人员的资金流水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核查证据,核查比例,并在此基础上说明认为发行人的销售人员与相关研究人员不存在资金往来,不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由实际控制人或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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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关联方进行体外补偿的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依据是否充分。
回复:
1、说明销售人员与销售工程师的划分依据、各自职责,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及销售工程 师的人员构成情况
销售人员是承担销售职能人员的统称,具体构成和主要职责情况如下:
销售人员所属部门 主要职责
销售体系 主要负责公司销售拓展,客户关系维护,业务合作推进;各区域主要负责
本区域的业务拓展。
其中:销售各区域中心 各区域主要负责本区域的业务拓展及商务服务。
网络营销中心 主要负责网络宣传、网络客户的业务拓展及商务服务。
渠道营销中心 主要负责销售泰坦自主品牌的贸易商的业务拓展及商务服务。
客服部 负责售前客户咨询、售中订单处理及跟踪、售后问题解答。
公司销售人员由销售体系中各区域中心及网络营销中心、渠道营销中心等相关人员,和 运营体系中的客服部人员组成。根据公司职级体系设置,公司销售部门设置的职级包括:销 售助理、销售工程师、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等。
销售工程师是公司销售部门岗位职级体系中的职级名称,其岗位职责主要是沟通协调及 对客户需求的梳理等技术集成服务咨询等;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等岗位职责主要为负责客户 开拓和维护、完成年度销售计划等工作。
截至 2018 年底,公司共有销售人员 172 人,其中销售工程师 90 人。
2、说明下单环节的客服人员是否属于销售人员及原因
公司下单环节的客服人员主要职能包括:售前客户咨询、售中订单处理及跟踪等,承担 了部分销售职能,公司将客服人员纳入了销售人员。
3、说明委托下单模式的具体操作流程、参与人员及作用,在高校院所平台销售和科研 人员直接下单销售两种模式的区别
(1)发行人的高校院所业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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