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9
关于落实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
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19]第4-00025号
8-2-1
关于落实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19]第4-0002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上证科审(审核)〔2019〕135号《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或“我们”)会同发行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所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首轮问询未完成事项
请发行人、保荐机构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回复或答复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本次回复中进行全面补充
回复:
我们全面核查了《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核查情况如下:
是否逐项及时回复
序号 是否在第二轮问询
是/否 具体问题 回复中补充回答 备注
问题2 √
问题11 × 问题11、(4) √ 回复不符合要求
问题13 √
问题19 √
问题20 √
问题21 × 问题21、(4) √ 未回复“发行人提供原材料并委托
OEM厂商进行分装的付款方式”
问题22 × 问题22、(1) √ 遗漏“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主要产品
的价格”
8-2-2
序号 是否在第二轮问询
是/否 具体问题 回复中补充回答 备注
问题25 √
问题27 √
问题28 √
问题29 √
问题30 √
问题31 √
问题32 × 问题32、(1) √ 未回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问题33 √
问题34 √
问题35 √
问题36 √
问题37 √
问题38 √
问题39 √
问题40 √
问题41 √
经核查,问题21(4)、问题32(1)存在部分问题未回复的情形。具体如下:
(1)首轮问询问题21(4)“披露由发行人提供原材料并委托OEM厂商进行分装加工的具体流程、付款方式、质量控制措施”的回复中“付款方式”未回复。
披露由发行人提供原材料并委托OEM厂商进行分装的付款方式
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在委托分装产品验收合格并入库后,按照信用期向OEM厂商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分装费用。
(2)首轮问询问题32(1)“披露对于的盘点方式、盘点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的回复中“存货跌价准备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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