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3-2-1-1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13-2-1-2释义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泰坦股份/公司/发行人指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坦有限指上海泰坦化学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日更名为上海泰坦科技有限公司,均系发行人前身上海创丰指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东楷指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创丰指厦门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东楷指上海东楷新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古交金牛指古交金牛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钟鼎投资指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鼎青蓝指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蒂凯姆指上海蒂凯姆实业有限公司坦联化工指上海坦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泰铂生物指南京泰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泰坦指成都泰坦恒隆科技有限公司迪索化工指日照迪索化工有限公司万索信息指上海万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阿达玛斯指上海阿达玛斯试剂有限公司港联宏指上海港联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香港泰坦指中文:泰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英文:TIT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HK)CO., LIMITED泰坦发展指上海泰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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