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业务让人摸不着头脑 博拉网络冲刺科创板铩羽而归
博拉网络资讯
2019-11-15 0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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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朱翔

  主营业务怎么运用了大数据?关于业务实质、核心技术的问题,博拉网络经过三轮问询,一直被追问到上会。因公司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依然让人摸不着头脑,博拉网络科创板IPO最终被否。

  11月14日下午,上交所公布了科创板上市委第46次审议会议结果,不同意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拉网络”)的首发上市申请。而此次上会的另一家公司——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鑫激光”)顺利过会。至此,科创板过会企业数量达96家,博拉网络却成为第17家首发上市申请被终止审核的公司。

  博拉网络在招股书上会稿中称,公司是企业大数据服务提供商,基于自主研发的 E2C(E-service to Company)数字商业大数据云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产品+应用服务”的业务模式,为企业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和大数据应用服务,帮助实体企业构建大数据资产和智能应用平台,实现以数据为驱动力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在问询环节,博拉网络业务模式、核心技术与先进性及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情况,是上市委最想弄明白的问题。此外,就广告投放方案和执行方面,交易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广告资源的获取和使用、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等问题,公司也被要求一一回复。

  经过审议,科创板上市委认为,博拉网络未充分披露大数据在其提供的大数据营销及运营、数字媒体投放、电商及其他三类服务中的应用过程及具体表征,未能清晰、准确地披露其为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全过程的相关内容。因此,公司定位为大数据服务提供商依据不充分。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博拉网络已经获得21项发明专利,其中只有8项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博拉网络。但是在审议中,上市委关注到,该21项专利均从第三方受让取得,尤其是互联网和大数据主要核心技术相关的3项发明专利亦为受让取得。因此,公司披露其核心技术为自主研发及具有先进性和技术优势,受到上市委的质疑。

  此外,公司称,经营的各项服务(细分产品)均应用了大数据技术,依靠核心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为100%,而上市委认为其依据不充分、披露不准确。

  注册制下的发行上市审核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力求把真实公司呈现在市场面前。这首先要求发行人“讲清楚”,同时要求中介机构“核清楚”。上交所表示,在开展严格的公开化问询式审核的同时,将继续要求发行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第一责任。

  科创板上市委审议认为,博拉网络有关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不一致。最终,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结合科创板上市委意见,终止审核博拉网络的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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