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计师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轮问询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更新稿)
天力锂能资讯
2020-12-15 15:13:01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12-15



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0〕10-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01027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

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54 的要求,对发行人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

行核查,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 2)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清单,与账面情况进行核对,核查账户性质、检查是否存在与业务不匹配的账户,并查验是否存在受限账户;对所有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执行函证程序已形成相应核查底稿。



2. 获取 2017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所有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对

大额收支与账面记录进行双向勾稽并形成相应底稿,核查资金收支是否有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



3. 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开户银行与其实际经营的需要是否一致,银行账户的实际用途是否合理,核查注销账户的原因。





4. 取得并查阅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核查其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并核查公司是否按照内控制度进行资金收支。



5. 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5%以上股东(不含新材料基金和富德新材)、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的银行流水进行核查,在取得的所有银行账户对账单中检查交易对手是上述单位/个人的银行账户是否未包含在已提供的银行账户清单中,并获取上述人员银行账户完整性声明,对大额(单位的核查标准为 20 万元以上,个人的核查标准为5 万元以上,或虽未达上述标准但资金流水性质、频率、交易对方明显异常的交易也纳入核查范围)资金收支进行核查,了解其交易背景并获取相关证据。



(二) 核查范围



资金流水的核查范围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不含新材料基金和富德新材)、董监高(不含独立董事)、财务经理、出纳在报告期内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报告期内销户的账户)。独立董事唐有根、申华萍、冯艳芳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及相应流水资料。



(三)《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54 的核查情况



1. 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较大缺陷



公司制定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公司根据上述制度的要求,确定货币资金授权审批权限,以确保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85 号),

天力锂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经核查,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较大缺陷。



2. 是否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公司控制或未在公司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是否存在公司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我们取得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并进行银行函证,将获取的开立账户清单与公司财务账簿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单中出现的银行账户进行勾稽,核查是否存在账户清单以外的账户;对报告期内单笔金额 100万元以上的交易,将银行流水与公司财务明细账进行双向核对,核查资金流入流出是否全部入账。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公司控制或未在公司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3. 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是否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相匹配



我们抽取公司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