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2
(2)结合发行人配方的取得来源、报告期内数量增长情况、未来储备情况,说明发行人原材料配方是否存在商业秘密泄露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研发能力;说明发行人自主采购行为是否存在泄密风险,发行人采取何种具体措施防止技术人员离职或恶意泄漏导致的配方失密风险;发行人申请豁免披露部分供应商信息是否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原材料配方是否存在技术门槛较低、易于被他人获取的情形。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问题(2)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二条)
(一) 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晏勇杰的其他投资、持股、任职情况,其控制、持股或任职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根据晏勇杰出具的声明函及公开信息查询,报告期内晏勇杰除代为持有深圳英孚股权外,其投资、持股或任职的公司与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方、公司的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公司垫付成本、费用情形。
(二) 核查程序
1. 对晏勇杰进行访谈,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解其是否存在其他投资、持股、任职情况;
2. 取得晏勇杰关于其控制、持股或任职公司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公司的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公司代垫成本、费用情形的说明。
(三)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晏勇杰除代为持有深圳英孚股权外,其投资、持股或任职的公司与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方、公司的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公司垫付成本、费用情形。
二、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魏志祥及其亲属注销汉川市天恒工贸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祥配偶程娜曾持有 30%股权且担任其监事,已
于 2018 年 3 月注销)、上海蜜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祥配
偶之弟程实持有其 35%股权且担任其监事,已于 2020 年 4 月注销)等关联方。
(2)汉川中盛、苏州贝斯珂为发行人家用电器产品领域主要客户,与发
行人存在经常性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祥之女魏颉及
配偶程娜之弟程实分别持有汉川中盛 40%和 6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
祥配偶程娜、公司副总经理黄永红持有苏州贝斯珂 24%股权。
请发行人:
(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汉川市天恒工贸有限公司、上海蜜弗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情况,报告期内该等股东控制、持股或任职公司与发行人及
其关联方、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
(2)补充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祥配偶程娜、公司副总经理黄永红共
同投资苏州贝斯珂的背景,苏州贝斯珂的其他股东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是否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3)补充说明汉川中盛、苏州贝斯珂的经营规模与其和发行人的交易情
况是否匹配,汉川中盛、苏州贝斯珂及其股东控制、持股或任职的公司与发行
人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问题(1)、(3)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发行
人律师对问题(2)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四条)
(一)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汉川市天恒工贸有限公司、上海蜜弗包装材料有限
公司的其他股东情况,报告期内该等股东控制、持股或任职公司与发行人及其
关联方、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
1. 汉川市天恒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工贸公司)、上海蜜弗蜜弗包
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弗包装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天恒工贸公司注销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汉川市天恒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段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20984582473130F
成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注销日期 2018 年 3 月
住所 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华二村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生产销售。(涉及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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