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律师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北人资讯
2019-05-08 10: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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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0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邮编:200041

23-25thFloor,GardenSquare,No.968WestBeijingRoad,Shanghai200041,China

电话/Tel:+862152341668传真/Fax:+86215234167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一九年五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引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简介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系注册于上海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93年7月成立的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1998年6月,经司法部批准,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深圳唐人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设立中国首家律师集团——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并据此更名为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2011年3月,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更名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跨地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等二十五地设有分支机构。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法学及金融、经济学硕士、博士为主体组成,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直属机关系统文明单位、上海市司法局文明单位、上海市司法局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参与企业改制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再融资,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服务;参与企业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各类公司债券的发行,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担任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者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意见,并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有关证券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担任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及客户的代理人,参与有关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接受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公民个人的委托,代理有关贷款、信托及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等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为各类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代理客户参加其他各类民事、经济方面的非诉讼事务及诉讼和仲裁;司法行政机关允许的其他律师业务。

(二)签字律师联系方式

钱大治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证号为13101200110562498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办公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341670。

邵禛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证号为13101201010513206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办公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341670。

林惠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证号为1310120161139045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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