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穗晶光电资讯
2021-05-31 15: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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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5-3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芙蓉路 9 号 A 栋 2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2021 年 5 月


本次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及发售股票数量 不超过 2,486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936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正文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特别风险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2020 年初至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乃至全球扩散。为切断传染源、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我国各地政府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人员流动、物资流通受到限制,国内大量企业出现了延期开工、复工的情况,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运输等环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于 LED 封装行业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如果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则将对全球 LED 行业产业链造成全面冲击,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受疫情影响,2020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7.68%,扣非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3.82%。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各行业普遍复工复产,2020 年下半年公司业务快速增长。从 2020 年全年来看,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22%,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6.20%,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但若未来国内疫情再次大面积爆发或全球疫情进一步恶化,公司未来将面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887.75 万元、12,427.62万元和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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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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