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8
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机构委派杨华川先生、蒋迪女士、孟庆浩先生、李加皓先生、缪旖璇女士、邓华聪先生组成辅导小组并开展辅导工作,其中,杨华川先生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辅导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上市辅导工作,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主要采取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中介协调会、电话会议等方式实施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制定辅导计划并开展全面调查
辅导伊始,辅导机构制定并讲解了本次辅导的总体计划,同时针对辅导对象的法律、业务和财务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2、核查规范经营和财务内控情况
(1)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3)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4)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3、组织中介协调会进行充分沟通
根据初步尽职调查的结果,辅导机构组织开展了中介机构协调会进行充分讨论,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4、安排集中授课,强化理论知识
辅导机构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辅导对象进行集中授课,主要授课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基本知识和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股票上市与发行规则、当前政策环境、公司及公司治理概述、IPO 审核关注要点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连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通过现场调查、实地访谈、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对
辅导对象开展深入的尽职调查。通过中介协调会的形式,就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充分的探讨、整改,并督促辅导对象落实,各项辅导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对象前期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募投项目备案工作尚未完成的问题,并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已初步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架构,基本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后续将继续完成募投项目备案等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工作。辅导机构将继续协助辅导对象持续规范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持续解决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计划为原辅导小组成员,包括杨华川、蒋迪、孟庆浩、李加皓、缪旖璇、邓华聪。
(二)主要辅导内容
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为安排辅导对象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辅导对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评估,确信其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人治理、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督促辅导对象不断完善自身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接受辅导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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