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与泰达新材签订了《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于 2018 年 11 月向贵局呈报了有关对泰达新材进行辅导的备案材料,贵局已于 2018 年 11 月在网
站公示泰达新材的辅导进展情况,确认辅导首次报备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安徽证监局首发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安证券在其他中介机构的密切配合下,对泰达新材开展第六期辅导工作,现将本期辅导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辅导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柯伯成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22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紫金路 1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精细化学品、副产品(粗钴)及其原材料等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专业从事重芳烃氧化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系专业生产精细化学品的高科技企业,长期为全球知名的增塑剂生产厂商及国内知名的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生产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是我国最早期
从事偏苯三酸酐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少数能够工业化生产均苯三甲酸的企业,同时还是我国目前少数掌握 3,5-二甲基苯甲酸工业化生产技术的企业。
二、辅导协议签订情况
泰达新材已与华安证券正式签订辅导协议,聘请华安证券担任泰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
三、参与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人员变更情况
辅导期内,参与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四、辅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一)辅导内容及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重点开展了以下辅导和规范工作:
1、关注公司募投项目配套资源获取进展情况
辅导人员参与并持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相关配套资源获取进展情况,督导流程合规性、适当性。
2、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关注其业绩变化
重点关注公司中期报告披露情况,与管理层进一步探讨公司业绩变化情况,分析公司收入、利润、毛利率等指标变动是否与行业整体变化一致。公司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 9,030.05 万元,同比增长 42.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632.09 万元,同比增长 1207.6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 1,381.85 万元,同比增长 2575.22%。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主要原因:一是新生产线试生产实现规模效应,摊薄了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二是报告期主要原料采购均价降幅超过产品销售均价降幅;三是报告期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燃动费等,并降低了产品材料消耗。
关注主要产品质量变化,预计公司下一报告期业绩变动情况,根据业绩预测讨论修改上市进程计划等。
3、持续辅导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督促辅导对象及时学习了解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方面信息和知识,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4、关注公司管理层变动情况
本期公司董事发生变化,辅导人员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董事离职的原因,评估该事项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影响,督促企业履行审议程序,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二)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计划得到了较好执行,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三)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协议正常履行。
(四)辅导对象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协议》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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