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0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8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9—16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9—10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11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16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7—13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2〕7-159 号
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奥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瑞博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瑞博奥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相关会计期间:2020 年度、2021 年度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及附注五(二)1。
瑞博奥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生产销售生物科研试剂产品、体外诊断产品和提供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2020 年度、2021 年度瑞博奥公司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83,899,066.47 元、285,329,616.45 元。
1) 销售生物科研试剂产品及服务
瑞博奥公司销售生物科研试剂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销售收入在瑞博奥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物流签收记录或客户提货单、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瑞博奥公司提供生物科研试剂产品相关的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瑞博奥公司已完成服务,出具数据分析报告,获得相应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 销售体外诊断产品
瑞博奥公司销售体外诊断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销售收入在瑞博奥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物流签收记录或客户提货单、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3) 提供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
瑞博奥公司提供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瑞博奥公司已完成服务,出具数据分析报告,获得相应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瑞博奥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瑞博奥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
同时,收入确认涉及复杂的信息系统和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物流签收记录、邮件收发记录等;
5) 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者视频访谈核查,获取主要客户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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