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8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你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
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hunhui Intelligent Control Co., Ltd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
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不超过【】万股,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万股 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每股发行价格 【】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年【】月【】日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请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
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广宇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所持股票锁定期
满后,本人担任董事、高管、监事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公开
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如在公司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
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承诺。
公司股东杨晨广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
本人担任董事、高管、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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