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2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首轮问询函回复的修订说明(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翼捷股份资讯
2020-10-16 18: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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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16


关于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首轮问询函回复的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6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翼捷股份”)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首轮问询回复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原问询问题
宋体(不加粗):原问询回复及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对问询回复及核查意见的补充、修改

问题 1: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

根据招股说明书,张杰和程琨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前次在新三板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不一致。发行人原董事孙宇控制的菲菲信息自发行人设立即成为发行人股东,后菲菲信息将股权转让至孙宇近亲属、发行人董事孙晓菲,孙晓菲目前持股比例为 20.77%。孙宇为发行人近 12 个月辞任的董事,曾任职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安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其与实控人张杰和程琨任职经历多有重合,且安誉智能为张杰、程琨创办的企业。孙宇曾担任董事长的深圳翼捷为发行人 2018 年第五大供应商。

请发行人说明:……(3)结合孙宇的任职经历,孙晓菲持股比例,孙宇、孙晓菲在发行人业务经营中发挥的具体作用,说明孙宇辞任董事及未将孙晓菲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原因;(4)孙宇辞职去向,其关联方及与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并说明上述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上下游业务关系,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修订说明

关于刘燚已办理完毕股权继承手续的说明,删除了“(一)公司决策效率与股权结构稳定性的风险”的风险提示。更新了新任董事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二、问询函回复修订情况

在“3、(2)孙晓菲的持股比例及在发行人业务经营中发挥的具体作用”中更新如下:

“……

关于孙晓菲离世导致的继任董事选举及相关法定继承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回复报告“问题 1 之 6、关于董事、股东孙晓菲女士离世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与“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四、
内控风险”中补充披露以下风险提示内容:


“(一)公司决策效率与股权结构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9 日接到通知,公司董事、股东孙晓菲女士于 2020 年
7 月 4 日不幸逝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法定继承事项所涉公证、资产过户手续等正在办理中。

孙晓菲女士生前持有发行人 748.8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20.77%,在该等股权继承手续办理完成前,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存在受到影响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经营、决策造成不利影响。”

孙晓菲生前持有公司 748.8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77%,是
公司第二大股东。孙晓菲在翼捷有限设立时通过菲菲信息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

在“6、(2)股份继承情况”中更新如下:

“④孙晓菲女士的父亲孙宇(中国籍)已出具《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声明:被继承人以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登记持有「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234)之证券,持股数量:7,488,000 股。本人谨此声明本人是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本人自愿放弃继承被继承人在上述遗产的一切权益。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其他两名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孙宇、刘燚已办理完结相关公证手续。

⑤上述公证事项全部办理完结后,发行人协助刘燚女士办理股份于结算公司
的过户事项,2020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
具《股东名册》,确认股份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上述股份的法定继承所涉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合法、合规,股份继承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在“4、(4)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中更新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孙宇的关联方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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