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5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Jiangsu Sidike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泗洪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 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
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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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
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
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21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921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
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1,684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夫妇承诺:
(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
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
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在
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
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 5)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于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施培良承诺:
(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公司 40.28 万股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该部分股
份。
( 2)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公司 94.5017 万股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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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该
部分股份。
4、公司股东上海地平线、上海元藩、峻银投资、合信投资、瑞通
龙熙、苏州德丽嘉、世纪天富、天津福熙、纪建明、盛雷鸣、蒋根
生、龚伟忠、陈雪平、林秋璇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5、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郑志平承诺:
(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 (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在
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3)若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
格不低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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