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报送日期2017年1月6日)
欧维姆资讯
2017-01-11 1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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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11

欧维姆创业板IPO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Liuzhou OVM Machinery Co., Ltd.

(柳州市阳惠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38-45层

二〇一七年一月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

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欧维姆创业板IPO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欧维姆创业板IPO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5,35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1,336.27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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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

发行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对发行人的风

险做全面了解。

一、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的数量、费用分摊原则与影响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

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5,350万股,且不低于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最终发行数量根据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

量、公司承担的发行相关费用及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二)老股转让数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即

老股转让)。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

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的承诺

1、控股股东柳工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柳工集团就欧维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本公司作为欧维姆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欧维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所持有的欧维姆股份,也不由欧维姆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欧维姆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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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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