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2
3 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致: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本所”)己于2020年
6月22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2019
年9月12日,锦天城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20
年2月28日,锦天城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