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7
关于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国策环保”)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开展对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工作,成立了由陈拥军、魏韫新、杨惠元、王志伟、曾志远等 5 人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其中陈拥军担任组长。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辅导时间为自辅导备案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取组织自学、座谈讨论、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等相结合的辅导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自学: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尽职调查与问题诊断:辅导人员通过查阅公司及其子公司工商底档、历次会议文件、重要合同,核查公司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等方式对国策环保进行了尽职调查,针对国策环保在日常经营及辅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诊断,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企业进行经验交流,联合其它证券服务机构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给出合理建议。
3、督促整改:辅导人员通过对国策环保的尽职调查,对国策环保历史沿革、业务和资产权属、行业发展及前景、内部控制、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进行梳理,就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国策环保当前业务发展现状、企业愿景及公司对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平安证券辅导人员与国策环保针对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规模进行了多次深入探讨,并从业务发展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角度给出了专业建议。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工作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五)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国策环保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的代表(以下简称“接受辅导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备注
1 陈鸿 董事长、总经理 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2 范津涛 董事 -
3 陈天梁 董事、副总经理 -
4 赵永花 董事、副总经理 -
5 杨伟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
6 蒋硕 董事、总经理助理 -
7 阳丹 独立董事 -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备注
8 易阳 独立董事 -
9 吴怡 独立董事 -
10 苏昌军 监事会主席 -
11 彭凤娟 监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