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制药再闯IPO:自主研发或存短板,环保与安全利剑高悬
壹财信
2019-06-25 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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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壹财信

作者|灼华

近年来,医药行业宏观政策的调控力度不断加大,随着 “两票制”的施行,特别是当前财政部对全国77家医药企业的财务核查风暴,使得一些医药企业的问题浮出水面,也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医药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2018年5月11日,IPO“折戟”多次的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制药”)再次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拟创业板上市,此次IPO计划募集资金3.4亿元,用于杨凌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壹财信》研究后发现,万隆制药不仅自主研发能力存“短板”,还与“劣迹”资产评估机构合作,环保与安全问题更是“利剑”高悬。

一半研发成果委外获得

自主研发或存“短板”

成立于1995年的万隆制药,位于历史悠久的西安市。其主要收入为治疗厌氧菌感染药物奥硝唑的销售。

从经营数据来看,万隆制药的业绩经历了由下滑到2017年的暴增。

2014-2017年,万隆制药营业收入分别为2.16亿元、2.03亿元、1.97亿元、3.16亿元。2015-2017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94%、-3.25%、60.58%。

同期,万隆制药净利润分别实现6,301.84万元、4,711.77万元、3,944.29万元、6,298.7万元。2015-2017年,分别增长了-25.23%、-16.29%、59.69%。

医药企业的创新能力及技术研发实力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尽管万隆制药业绩由下滑到暴增,但《壹财信》发现,万隆制药有超过一半的研究成果是通过转让或委托研发获得,自主研发能力存在“短板”,业绩增长或“后继乏力”。

截至2018年5月3日,万隆制药在研项目20个,获得的主要研究成果有药品生产批件2个,药品临床批件6个,原料药备案登记2个。

《壹财信》发现,在万隆制药获得的研究成果中,乌苯美司原料药的生产批件是通过批件转让获得,另4项药品临床批件均是通过委托研发获得,分别为一种抗病毒的药物、一种糖尿病用药、塞来昔布胶囊及一种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治疗药物。

(截图来自招股书)

显然,在万隆制药的10项研发成果中,有一半均非自主研发获得。

此前,早有媒体报道万隆制药呈现出对单一产品奥硝唑的高度依赖,从其研发成果来看,一半通过外界取得,自身的研发实力并不“亮眼”,在探索产品多元化发展的道路上似乎“颇为吃力”。

与此同时,号称以“自主研发为战略导向,立足多种有市场潜力的新药项目”的万隆制药,还存在委托研发项目18个,其中有9项与在研项目名称重合。

这意味着,在万隆制药的在研项目中,近半为委外研发?

此外,万隆制药拟将3.1亿元的募集资金投向“杨凌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包括大输液制剂车间、中成药固体制剂车间及配套设施和研发中心项目。其中,研发中心建设拟投入1,468.81万元。

对于建设研发中心,万隆制药招股书中称:“在研项目较多,需要建立研发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众多委托研发项目的万隆制药,对此也付出了高昂的费用。对比发现,2015年和2017年万隆制药委外研发所产生的费用甚至超过了自主研发投入。

2015-2017年,万隆制药与相关单位签订技术开发或技术受让合同以及预付设备及工程设计费,分别为1,986.13万元、1,639.01万元和2,298.87万元。

2015-2017年,万隆制药研发投入分别为1,220.44万元、1,765.13万元、2,118.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1%、8.98%、6.71%。

从万隆制药的研发投入占比来看,占比不少,但尽管如此,近年形成的专利却寥寥无几,或进一步凸显创新及自主研发的“短板”。

截至2018年5月3日,万隆制药拥有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其中,2015年新增4项发明专利,2016及2017年未有专利产生。

万隆制药主要产品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的相关专利分别为一种奥硝唑氯化钠输液袋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组合物发明专利、一种奥硝唑化合物发明专利,分别于2013及2014年获得。

万隆制药未来相当一段时间或将持续“吃老本”。

部分产品不在医保目录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过期

除了创新及自主研发能力或存“短板”外,万隆制药主要产品奥硝唑系列制剂还有部分产品存在没有纳入医保范围的情况。

2015-2017年,奥硝唑系列制剂销售收入均占万隆制药主营业务收入的七成以上。奥硝唑系列制剂产品分为玻瓶奥硝唑、非PVC软袋奥硝唑及奥硝唑胶囊。

据招股书,万隆制药生产的玻瓶及非PVC软袋奥硝唑,被纳入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而0.1g、0.25g规格的奥硝唑胶囊并未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

(截图来自招股书)

众所周知,我国药品医保目录分为甲乙两类。其中,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乙类药品则是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使用甲类药物,报销比例为100%,乙类药品有一定的自付比例,具体按照各地方规定,而不在医保药品目录里的药品则全部自费支付。

因此患者在购买万隆制药生产玻瓶及非PVC软袋奥硝唑和奥硝唑胶囊时,需要部分甚至全部自费。

除此之外,《壹财信》还注意到,万隆制药生产的7种处方药存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过期的情况。

据国家食药局信息,万隆制药生产的消渴灵胶囊、乌龙散、塞克硝唑片(赛他乐)、奥硝唑胶囊(奥立泰)、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奥立妥)、加替沙星片(奎尔泰)等6种处方药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均截至2012年11月末。

资产评估机构存“劣迹”

环保与安全“利剑”高悬

不但部分药品未纳入医保药品目录,面临市场环境的考验,万隆制药还与“劣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作,或为自身徒增烦恼。

2019年5月,康美药业被爆出财务造假事件,业内哗然。财政部对全国77家医药企业的财务核查风暴,还延伸到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

6月11日,财政部发布了2019年度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名单。其中,万隆制药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上榜”。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6年,中同华就曾受到证监会处罚,其原因主要为存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徐建福、朱云) 〔2016〕90号文件,责令中同华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12万元,并处以36万元罚款。

不仅如此,中同华还两次受到证监会出具的警示函。

2018年4月20日,证监会通报2017年度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对中同华及两位资产评估师出具警示函。

2019年4月8日,证监会再一次对中同华及齐某某、于某某出具警示函。

与有“劣迹”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作,对于万隆制药来说无疑为自身蒙上了一层“阴影”。

翻阅招股书,《壹财信》发现中同华负责万隆制药资产评估项目的两位负责人均已离职,而在万隆制药招股书中负责机构签名处也未有两位负责人的签字,仅有中同华法人的签字,究其原因不得而知。

同样值得重点关注的是,环保与安全生产问题,犹如两柄利剑高悬。

据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信息,2017-2019年,万隆制药连续三年登上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多次被列为废水重点排污企业。

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信息,2017年8月上旬至9月底,省安委办成立综合督查组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其中,万隆制药被查出8条问题,对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经区安监部门复查后备案。

上述诸多问题缠身的万隆制药再次冲击资本市场或仍存变数,《壹财信》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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