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9月21日报送)
广电计量资讯
2017-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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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13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GUANG ZHOU GRG METROLOGY & TEST CO.,LTD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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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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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8,267.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33,067.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广电运通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敦鹏、曾昕、

陈旗、黄沃文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黄敦鹏、曾昕、陈旗、黄沃文承诺:若公

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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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

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则其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上述承诺仍然有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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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广电运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敦鹏、曾昕、陈旗、黄沃文承诺:在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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