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投资管理,
提高公司对内和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合理、科学、优质、高效”的原则,符
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
权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
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章程》中关于重大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对内和对外的重大投资事宜。
第二章 重大投资信息的来源
第五条 公司的重大投资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关于投资计划的内容;
(二)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搜集、获得的投资信息;
(三)总经理认为现有生产经营设施亟需改造时提出的投资计划项目;
(四)其它来源的各种投资信息。
第三章 重大投资信息的筛选及传递
第六条 投资信息的筛选以下列方式进行:
(一)由总经理负责汇总各种投资信息,并对各种投资信息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筛选;
(二)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拟订投资方案或方案建议及财务预算等,制定拟投资项目的风险对策。
第七条 投资项目信息的传递由总经理负责,具体传递方式见本《办法》第
六章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重大投资的分类及资金来源
第八条 公司重大投资主要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一)对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项目;公司现有固定资产的填平补齐项目;设立分公司;营销网络及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等项目;
(二)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的股权投资;对外收购、兼并企业或资产;包括股票、期货在内的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等。
第九条 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
(一)公司自身资金积累;
(二)借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五章 重大投资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第十条 对内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成长性”原则,即投资项目的实施必须与公司未来的成长要求相匹配;
(三)“能力性”原则,即新上项目必须与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资源、能力相适应,以保证项目的可执行性;
(四)“自主性”原则,即新项目的实施应立足于独立自主,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公司的对外投资不能超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限制性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适量性及无妨碍性”原则,即对外投资不能影响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量;
(四)“风险回避性”原则,即必须充分估计项目的风险,并选择风险——收益比最小的投资方案。
第六章 投资决策权限及批准程序
第十二条 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单个项目累计金额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
元)的对内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按下列程序进行: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等在内的投资方案及方案建议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并责成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