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0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 889 号 1 幢)
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 三年四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993 号)的要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录...... 2
问题 1.关于主营业务收入...... 3
问题 2.关于客户...... 20
问题 3.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51
问题 4.关于主营业务成本...... 61
问题 5.关于毛利率及期间费用...... 86
问题 6.关于存货...... 103
问题 7.关于财务内控规范性...... 110
问题 8.关于行业分类及市场竞争...... 117
问题 9.关于分拆上市...... 123
问题 10.关于关联交易及独立性...... 173
问题 11.关于募投项目和市场空间...... 192
问题 1.关于主营业务收入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销售单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单价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产品结构、厚度等。
(2)发行人主要产品分为动力储能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及 3C 数码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动力储能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销量增加较多。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产品售价与主要客户其他供应商相同或类似产品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若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各应用领域产品或各厚度产品销售单价情况,说明发行人销售单价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主要产品定价模式,与成本是否具有一致性,结合发行人市场地位、行业价格迭代特点等说明发行人销售单价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3)结合发行人产品市场空间、市场占有率变动情况说明主要产品销量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应客户情况,与行业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发行人产品售价与主要客户其他供应商相同或类似产品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若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各应用领域产品或各厚度产品销售单价情况,说明发行人销售单价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产品售价与主要客户其他供应商相同或类似产品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就相关交易信息出具了确认函,对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差异情况作出了确认,具体如下:
客户名称 差异情况
比亚迪供应链 同类产品的售价差异率小于 5%
ATL 同类产品的售价差异率小于 5%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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