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9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33708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3月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柳健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陈志君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15日提交至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2016-022号公告)。由于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有效期将于2017年6月到期,现提
议延长原议案的有效期至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公告编号:2017-007
集资金运用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15日提交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2016-022号公告)。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提议增加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
15日提交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6月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2016-022号公告)。由于原《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有效期将于2017年6月到期,现提议延长原议案的有效期至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摊
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15日提交至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发布的2016-022号公告)。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具体情况变化,
现提议修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填补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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